停车引起的经济纠纷
更新时间:2013-09-08 18:55:33
问题描述:
我家老公开的修理部,因为地方狭窄,在我家租的房子边上又租了一间,但这间房子是租给鲁某的,我们租的时候都给房东打过招呼了,房东也从我这收了房租,但这间房子董某(鲁某的隔壁)一直在用门面,还动不动就把不修的车长时间停在这间门面前,为此两家争吵过好几次,2013年4月25日,我家老公吃饭回来(喝了点酒),因有车要来,让董某把停在我们门口的车让开,但董某态度很不好,说不知道是谁的车,(但这辆车是董某维修的),就吵起来了,他们是三个人,其中两个人拉住我老公,让董某把我老公的脸抓烂了,他一气之下拿来拖把将董某打了,也不知打哪了,随即报了警,我也打了2次110但没见警察来,过了两天警察让我老公去录口供,说对方头被打烂住院了,后来警察说让我老公去取对方的伤残鉴定(为轻微伤),我去和警察理论了,我想讲讲事情的起因,他不听,说是我老公打人了就不对,鉴于我这种态度他就没法调解,之后下达了处理决定,我老公被罚款500元,说对方花了4000多医药费总共要求赔偿8千多块钱,但这辆车一直还在我家租的这间房子门面前,(我们无法使用这间房门面)这辆车总共在门前停了大概6个月了,现在车主要把这辆车开走,我要停车费,他不给,说是我们两家的事,他不知道,我强行扣下了这辆车,要求他缴完停车费后开走,问题:1对方的医药费我们应承担多少?是否要赔偿误工费?2我们门前这辆车的停车费在法律上怎么收取?他要不来取车也不交钱怎么办?(我是否可以把车拖走?)我的租期快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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