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69年参加工作,今年8月在企业退休,4
更新时间:2013-09-11 17:25:04
问题描述:
我69年参加工作,今年8月在企业退休,43年工龄,33年视同缴费。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出现问题。33年视同,计算公式只能计算92年前的22年,而93年后的10年视同则不能计算在内(京劳社养发[2007]31号文),这和劳社部发[2001]13号文的规定不一致。
请问:92年前后的视同缴费有什么不同?我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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