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房,是新民居的,所以要求付全款
更新时间:2013-09-18 08:00:23
问题描述:
我买了一套房,是新民居的,所以要求付全款,先签了一个购房协议,当时说好可以有优惠的,因为没有付清全款只付了一部分预定款,所以没有商定具体的优惠价格,当时的合同是按正常销售价格签订的,中间又付了两次款,但没有全部付清,所以也没有具体问出优惠价格,最后问好了优惠价格,就将尾款付清了,但改合同时,还按原来的正常价格签的,只能改了交房日期(因为无法按原合同正常交房),他们当时说等老总签字后才能改销售价格,所以我感觉老总已经答应了这个价格,应该改合同上销售价格按实际的优惠价格是没有问题的,他们也说只有老总的签字条,就很好改的,所以就重新签了这个合同,但现在老总不同意改原合同,只想写一个补充说明,这补充说明有法律效力吧,如果我中途转让的话,他们会按未优惠前的价格让我再付%D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