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购买商品房,开发商在房屋契约中
更新时间:2013-09-05 16:31:43
问题描述:
2008年购买商品房,全款购买并于当年装修入住,当时开发商在房屋契约中保证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两证,否则退还购房人每平米500元,由于开发商违规一直在补办各种手续,政府上月才发给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在开发商要收回写有上述赔款条款的房屋契约换取房产局的正式购房合同,进而办理两权证,我诉求是首先要办理两权证,同时又要向开发商索赔500元每平方的违约金,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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