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年3月7号到某公司工作,去的
更新时间:2013-09-05 15:43:59
问题描述:
我于2013年3月7号到某公司工作,去的时候老板说一个月后买社保,但是一直没签合同,也没买社保;然后我于2013年6月6日申请离职,离职的时候填写了一张离职单,离职单上有公司几个人的签字,还有副总的签字,离职单是填写完毕了的,现在这张离职单的原件在我手上。离职后只拿到了5月的工资,6月还有4天的工资到现在都没拿到,他们公司内部的6月份工作7月的时候就发了。现在这家公司搬了新办公地点,公司的名字也改了,工商网站上查了下应该是又重新注册了个公司。以前的同事大多离职走了,剩下几个现在都去了新的办公地点。而之前那个公司应该已经空了,但网上还能查到。我手上有那张离职单,一张员工通讯录,还有公司老板的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之前在公司的部分资料,资料都是电子档的。还有心办公楼装修时的设计图纸电子版,这样能要回拖欠的工资和补偿金、之前的双倍工资和社保补交吗? 不知道证据够不,还有两个公司名称法人代表都是同一个人,但不是老板,是公司里面的一个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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