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还是伤害罪
更新时间:2013-09-03 23:27:07
问题描述:
我们今年五月底在石家庄来了一个卖面条的小店,因为店面地段好所以刚开张生意一直不错,可能因此影响了我们家后面的两家同行生意,他们两家多次来我店刁难谩骂,还警告我们他们店里的熟客到我店里我们不能做他们生意,大家都是开门做生意的我老公肯定不答应啊,结果上月月底,他店里一客人到我店里来订货我老公送货时他家用车撞我老公以示警告,我老公还是把货送去了,后来到了下午,他家直接叫六个年轻人手持钢管到我店里打人,其中一个是另一家老板家的儿子,当时我小叔子一人在家看店,打斗过程中小叔子脚臂撕了蛮长一条口子后来缝了五针,由于只他一人在家势单力薄随急拿起了家里的菜刀对他行凶的他家店老板的儿子手砍到了,对方手髋骨骨折,后来一群人追着我小叔子打,这些市场里头的摄像头都有记录下来。事后双方都及时去医院治疗,也都去派出所做了口供,周围邻居也都做了笔录。今天下午派出所喊我方再次去录口供时直接扣留小叔子了,还说是伤害罪,请问这种名目扣留人合法吗?还有就是在这次事情中我方伤人的情况属于防卫过当还是伤害罪?我方可能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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