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追讨我的婚前存款
更新时间:2013-09-02 09:02:59
问题描述:
半年前我妻子转走我婚前的存款50万(此卡中绝大多数是婚前的,一直再买股票或理财,股票未赚钱,婚后只有存过几万),银行有她转账和取款的证明,说过要还一直没还。前两个月和我分居,把钱又从她名下取现转走了,提出还我三十万但要我签协议离婚。否则都不还。说花了没了。我被逼无奈协议离婚拿回30万。现在我想起诉拿回我婚前的另20万(十几万)可以吗?离婚协议书如下:
。。。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子女的抚养:无子女,女方目前未怀孕。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房产:婚后无共同购置房产。双方各自其他私人物品(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女方于某年某月某日前一次性返还男方存款人民币叁十万元。至此双方同意婚内财产分割完毕,无争议。以上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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