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
更新时间:2013-08-31 22:09:59
问题描述:
我哥哥和嫂子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纠纷。在他们婚后,哥哥的几个阿姨一起斗钱给哥哥他们买了房子,但户主是外公外婆(因为哥哥的爸爸妈妈都不在了,由外公外婆和我的父母在管理他,他已经25岁了)。当时买房由于钱差1万8,于是嫂子拿出了1万8。离婚庭审中,外公陈述的是嫂子拿出了1万8来买房,法庭记录员写成了外公借了嫂子的个人财产1万8。且在叫证人(也就是我的外公)签字的时候并没有宣读庭审记录。在判决书下来之后,我们才知道这一情况。而且判决书上面写的是 原告(也就是我的哥哥)的外公还被告个人财产1万8. 我有几个疑问想请教下律师您 1.法官说那1万8是嫂子的个人财产,当时他们已经结婚了,而且一直是嫂子在管理财务方面,这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本不存在个人财产一说。这是否正确? 2.法官并未按照程序宣读庭审记录,就让我们签字,这是否侵权? 3.判决书上原告的外公已经去世了,我们是否有权不进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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