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向我借款无法归还,现经法院办理房屋抵债,不交吉
更新时间:2013-08-30 12:54:10
问题描述:
因债务人向本人借款,现无力偿还,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债务人的房屋,经三次不交吉拍卖都流拍,后经债权人同意,将此套房屋抵债给债权人,现房屋在今年三月份已过户到债权人名下,现债务人不将房屋内的东西搬走,也不将房门打开给债权人,请问高人有何指点呢?另债务人现每月还在领用退休金,借债不还,房屋又不交吉,债权人可以申请债务人的退休金作为抵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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