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聚众斗殴罪
更新时间:2013-08-30 17:42:43
问题描述:
2012年十月,因朋友张某生日,吃完饭,去某俱乐部唱歌。到十一点多,我就要回家了,然后张某让我等他们一起,然后十二点多才结束,结束后在三楼大厅,朋友李某遇到以前仇人,伙同大家要上前挑衅。这时我以喝多了为由下了楼,在楼下等他们。他们下楼之后我就和他们一起走了。到大门口时,对方两个朋友追下来,两方人发生争执,期间我在身边看着并没做什么。之后被别人劝开,然后我就和朋友们开车走了准备回家了。在半路上,对方打好多遍电话给张某,让他回去,并声称在那等着他。张某跟我们说回去看看,因为当时我在他们车上碍于情面没办法走。然后就在车上睡了一会。过了一会车停了,我醒来看到到了我朋友家,他们抱了东西上来。然后就回俱乐部了,在离俱乐部一百米左右,张某让我们下了车,并发给我们木棍,其中有个人拿了一把刀,然后我问张某是要打架么?张某回答就是去看看,不一定打。拿棍防身就行了,并让那个拿刀的人把刀放了回去。然后我们一起向俱乐部走去,这时对方冲出来二三十人,双方碰面就打了起来。期间我正好认识对方的一个人,他走到我面前抓着我的棍说没我的事让我走。这时对面又来了一人拿匕首要刺我,然后他帮我挡着了,我就跑了。这是双方打斗已经结束,我方张某重伤,对方没有伤害。请问我是否构成聚众斗殴罪?大概会怎么判?需要怎样辩护。现在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之前是我主动投案自首,然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斗殴对我进行了羁押,现在是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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