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一个上门女婿,200
更新时间:2013-08-25 07:26:00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一个上门女婿,2002年结婚前在做生意,结婚时岳母叫我把她家新建的房子约三万,叫我先还帐才结婚,我还帐了。结婚后生意上挣的钱,我们夫妻都一人一半分了,妻子把分了的钱全部用完了,她后来上班挣的钱也全部她一个人用和存钱。家里土地国家补偿的钱,岳母全部拿去了的。我把做生意分的钱没有用,再把结婚前的钱和后来打工挣的钱,一起用在整个家庭,包括我一个人抚养娃娃的费用,也包括她父亲几次看病,和她父亲去世后的安葬费用和墓地钱,包括给妻子不多的费用,我们夫妻分钱一事和用这些钱没有立公证书,只有我和妻子的电话录音证据。后来我岳父的房子也到了她名下了后(岳父悄悄立了遗嘱的),不到一个月,我妻子就以我在家里跟她和岳母爱吵架为理由,坚决要离婚。请问律师,我为了娃娃小不想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假如判决离婚,我能够要求我妻子补偿我多少钱可以吗???请问电话谈话录音能成为证据吗???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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