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男女双方性格不太合,致使婚后夫妻感情
更新时间:2013-08-21 16:47:27
问题描述:
由于男女双方性格不太合,致使婚后夫妻感情不是太好,后来以为有了孩子(女孩)能够缓解,结果为了生计丈夫一家出门打工,妻子与家中老人一起抚养刚出生不久的孩子,婆家因不满女婿一家对孩子和女儿的置之不理以及心疼女儿一人照看孩子的辛苦,就打电话叫回女婿一家。由于在家工作没找落,丈夫又出门打工,婆婆留在家里,妻子和丈夫的感情进一步恶化,甚至丈夫走之前都没和妻子告别。丈夫出去后,两三个月都没给妻子打一通电话,婆婆也对妻子很冷淡。至此,妻子的一家出于好心给丈夫打电话和解,但丈夫却因此换了手机号。——————后来,婆家由于不忍心再看女儿难受下去,让女儿(十个月大)把孩子给婆婆照看,自己回娘家住几天。这期间丈夫没有从外面回来看看孩子,婆婆也没有来娘家来和解,同样也没有一通电话打来。(本来是不打算离婚的,可是婆家的态度太让娘家生气了。)——————最后,女方起诉离婚。
想要咨询一下,女方能否要求男方赔偿损失?(因为离开孩子,女方受到的打击非常大,但是男方丝毫没有为孩子考虑过。并且,女孩子的妊娠反应特别大,生完孩子后,腹部皮肤特别不好,抚养孩子特别辛苦(有了孩子之后大多时候是女方和娘家抚养),女方现在不足40公斤。鉴于以上,以后女方再组家庭会受到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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