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管辖权的认定
更新时间:2013-08-21 20:43:23
问题描述:
本人起诉某某借债不还,并申请查封了被告的房产。立案诉讼都在我与被告的身份证地址所在区法院,但被告抗诉区法院没有管辖权,理由是近一年他生活工作都在外省某县,被区法院驳回后其申诉到市中院,并提供了该县一个辖区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但本人有确凿证据证明他没有在外地住满一年),中院可依据此证明认定区法院立案无效吗?如认定立案无效是否要解封被告的房产,我可采取那些反制措施,中院在判决前后会给原告的我机会申诉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