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由于感情破例离婚,有一个小孩由
更新时间:2013-08-17 10:47:28
问题描述:
我是女方,由于感情破例离婚,有一个小孩由我抚养,现在小孩已经3岁可是男方在离婚后只付给小孩生活费1500元,男方无固定收入,而且在我们的协议书上写明他每个月要付500,而且现在小孩要上幼儿园了,他只是嘴上说给,可是17个月一分也没有出,现在我想把他的探视权剥夺掉可以吗?还有想他把以前的协议改掉,我要怎么做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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