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跟一家公司签了一个代理销售合同,
更新时间:2013-08-15 13:02:46
问题描述:
我在北京跟一家公司签了一个代理销售合同,合同上明确写明交代理费36800元,公司赠送36800元的产品,并让我签了一个价格表,上面的产品价格最高一套才1300多,在签合同的时候也口头说明我签定合同付清全款后会发订单给我按这个价格订货。而我回到本地,把全款打到对方加盖财务章的指定个人账户后,对方给我寄了一份产品价格表和签收确认单要求我签字(这个时候我还没收到产品),在这里面的产品价格表后附有注明产品附件包括哪些及产品市场价的单子,上面的市场价最高一套也才4000元,我签字寄给对方,而对方却只发了6套货来给我,说赠送货品是按市场价来算的。现在我要求解除代理合同,退还全额36800元的款项,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拖着不给任何答复,后面在我的再三要求上答复说要等着他们把我这个代理区域的代理权转让后才能退款,而什么时候能转得出去却说不定。当时我跟他们签的合同里明确写明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进货就取消代理资格,也就没有什么退还代理费的说法了。请问律师,我通过什么途径才能退回我的钱,如果走法律程度的话,我是否能退得回来,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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