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再婚,曾经生育过2个女儿都不和
更新时间:2013-08-14 23:29:41
问题描述:
你好,本人再婚,曾经生育过2个女儿都不和自己共同生活,十年前再婚,男方家有子女一双也是不很和睦,本人和现在老公实行10年的AA制生活至今,没有培养过他两个小孩读书等,自然也是打算今后不靠他们家小孩和老公,我如今自己买了房子,还有上班积累的钱都只想老了不能劳动时备用,我死后也不想留任何财产给老公和他2个子女,可以捐赠养老院么?如果可以,我也想老年就到养老院生活,死后财产都属于养老院,要办哪些手续?我现在还没到50周岁,退休后也是有社保的,今年46,还有4年整就退休,本来想能够早些办理,就是还有顾虑,万一本人出现身体不好或看病的情况,那财产及时现在办理了也不会准确。。。很疑惑,请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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