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全同中写“主体装修归出租人所有,货架等可移动物归承租方所有”
更新时间:2013-08-15 11:36:25
问题描述:
租赁合同中写“主体装修归出租人所有,货架等可移动物归承租方所有”。现在房子已经到期。我们如约交出了钥匙,归还了房子。搬走了货架、收银台、空调、灯、玻璃门等可移动物。留下了地板、吊顶。当时还有我们用木板搭的3层简易货架,搬东西的时候被货物压塌了。但现在房东起诉到法院说主体装修包括了我们所搬走的所有东西。要求我们赔偿。并申请了鉴定。鉴定时没有通知我们到场。这个是否是违规。我觉得我们不存在过错。我们只是搬走了可以移动的东西,主体没有破坏。不知我们的胜算有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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