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到售楼处交付了超过房款百分之
更新时间:2013-08-12 16:36:59
问题描述:
你好,买房人到售楼处交付了超过房款百分之六十的首付款,剩下准备公积金贷款,与开发商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说要去备案,一份合同也不给买房人,结果一个月也没动静,买房人打电话一问说到售楼处来趟。到那里开发商和售楼处都说:“对不起,你的房子没了,原因是有个人比你早几天交钱,售楼小姐没销,这个小姐也不干了,我们不知道,又有别的小姐卖给你了,现在人家贷下款了,这个房子是人家的了。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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