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做煤炭生意的,我给已火电厂供应煤
更新时间:2013-08-11 20:18:17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做煤炭生意的,我给已火电厂供应煤炭,最近一个电厂内部职工找到我说我只需提供煤矿发货单给他,有她自己负责过磅签字等一系列电厂内部程序,然后由电厂把货款划到煤矿,电厂内部职工每车煤收15000-20000元,煤炭由我自己当走私煤自行处理。正常程序是我从煤矿把煤拉到电厂,通过过磅、主管签字、财务签字后把货款付到煤矿,我从中获利70000余元,给电厂内部70万元,现在检察院在调查此事,我会被判刑多少年?恳请律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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