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南安这边的大理石厂上班,六月的时
更新时间:2013-08-11 15:59:38
问题描述:
我妈妈在南安这边的大理石厂上班,六月的时候由于石板滑落打断了右手手腕的两根骨头,住院治疗近一个月,医药费全部由厂里出的,厂里刷胶部是由私人包头承包后招蓦员工的,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厂里也没有向劳动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现在,手腕上还有两块钢板要到明年才能取出,右手的活动能力也非常有限,而且还在服药,厂里现在出了两万块钱私了还签了协议,说明以后就不管了,想请问下这样没有经过主管部门工伤认定且明显低于法律规定的赔偿赔偿标准的私了协议是否是无效的,还有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该如何证明与厂里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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