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女友的名义贷款买的房,我是实际出资人,现在分手了,房屋如何处置
更新时间:2013-08-10 22:16:48
问题描述:
我和前女友在谈恋爱的时候定下来买了房。买房我是实际出资人(女方没出一分钱),但是以女朋友的名义买了房并向银行贷了款(因为无锡是限购城市,我有过房产,有也过贷款记录,所以以女朋友的名义买可享受到首付比例和贷款利息的优惠)。现在我和女友分手了,房子我俩是都不想要了,我肯定是要拿回我的几十万的首付款。现在她是没有能力去还这贷款,我是不愿意还。我和前女友也商量好卖房,但苦于还没有买家。
请问如何处理这样的房产?是需要向贷款银行申请拍卖还是和开发商去申请退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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