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手个体店铺,营业执照需不需要变更
更新时间:2013-08-01 16:57:39
问题描述:
要接手一个烟杂店,要签合同了,在网上找了个版本,有一条是这样说的“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超市,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这条是否对接手方有利?如果营业执照不更名,会对接手方有什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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