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借款用于做生意,后来失败。在信用
更新时间:2013-08-01 18:04:55
问题描述:
丈夫婚前借款用于做生意,后来失败。在信用社贷款3W,朋友信用卡借款3W共6万元债务,这个婚前我是知情的,并且也约定了婚后允许他用自己的工资还钱,不用给家里交钱。但是没想到我们结婚后,信用社欠款到期,需要他先还款再贷出来,他想这次在信用社贷6W,先把朋友信用卡钱还掉。但是这次贷款就需要我签字,这个字我应该签吗?由于金额变动,可用途没有发生改变,实际上只是婚前债务合并了。这次地 贷款还算他的婚前个人借款吗?我需要一起偿还吗?如果写个协议约定好的话,可以吗?他婚后的工资一分钱都没交给家里,都用来还欠款利息和每个月倒朋友信用卡钱,这部分如果离婚的话,是不是应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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