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分家单和土地证那个有效?
更新时间:2013-07-29 15:08:42
问题描述:
我父亲在农村有一处房屋,共四间,东西各两间。八十年代分家的时候东两间分给我叔叔,西面两间归我父亲,并立了分家单。 几年后我叔叔要结婚,需要置办家具,同年我父亲买了一个新的大衣柜,叔叔找我父亲商量,希望能把新大衣柜给他,并以东两间房屋作为交换。(八十年代初,两间黄泥石头质地的房子不及一个新大衣柜值钱)父亲念及手足之情答应交换,但因法律意识不强未立字据,也为后来发生的事情留下祸根。我父亲和母亲结婚后慢慢将四间房屋修缮生活… 十几年相安无事,村里发的《农村建设用土地使用证》户主是我父亲的名字。08年我工作后又将四间房进一步修缮为父母养老栖身。修缮期间叔叔多次上门主张他当时两间房屋的所有权,父亲又将旧事重提对方自知理亏并未追究。09年父亲身患重病亲笔写下遗嘱,也将此事写入其中。次年去世。 父亲是当地农村户口,我和母亲都是城市户口。现房屋将要拆迁。
请问
: 1、 父亲亲笔遗嘱并未公正,如有人质疑其真伪我将如何证明?
2、 分家单是否有效?
3、 我和母亲户口不在村里,拆迁是否能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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