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怀疑生意上的合作人伪造欠条,于是拿着
更新时间:2013-07-26 21:56:04
问题描述:
本人怀疑生意上的合作人伪造欠条,于是拿着欠条去北京**文书司法鉴定中心做了司法鉴定,鉴定意见为签名字迹不是本人所写。告知对方后,对方拒不承认,便将本人告上法庭,在双方都认可的条件下,法院将欠条与样本送至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为“欠款”二字无法判断是否为本人所写和倾向认为签名字迹是本人所写。这种结果法院会如何判决?如何推翻鉴定意见书上的“倾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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