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律师,想咨询下店铺转租协议纠纷。急急急
更新时间:2013-07-23 15:22:15
问题描述:
我在深圳一个批发市场有一间商铺,和市场的合同期是到今年的10月14日止。今年一月份转租出去,转租合同是一年,因为和市场的合同里,续签店铺我有优先权,所以当初转租合同上签到了14年1月22日。转租时有和转租人说明店铺情况,租金是压2月,半年一交租。
现在转租人以我没有10月14号之后的店铺使用权,拒绝交店铺租金,说没有保障,要我提供和市场的下一年度续签证明,因为没到续签时间,无法提供续签证明,所以我提议将转租协议更改到10月14,也就是和市场合同期一致,租金也交到10月14号。
但转租人不肯更改协议,一定要求我拿出续签证明,以此拒交租金。我和转租人协议里有说明,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转租人若过期3天未缴纳租金,我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店铺,不退回押金。
请问这种情况3天后我我可以按协议里操作吗,终止合同,收回店铺和不退押金,这样做合法吗?或者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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