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方性格不合经常吵闹从去年十月份就分居起诉能离婚吗
更新时间:2013-07-19 11:39:01
问题描述:
我和女方性格不合经常吵闹从去年十月份就分居了,有个女儿七岁了一直我父母在带,没有债务债权坐的父母的房子,我提出离婚女方以我有外遇为由不同意,要离就要我支付她十万赔偿费,还要我支付女儿每月一千元的生活费,我已上诉可我无法答应她的要求第一次判决不离,再加上我请的律师又跟女方的律师是一个公司的,他们律师之间就以调解各自让步的方式了结,我每月工资每月只有两三千又是农村家庭,如果半年后我再次起诉女方还是已这样的方式法院会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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