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有关我们小区拆迁补偿的问题。拆迁位于南京市*区的**村,由于房屋于97年(98年)正式入住,属于楼板房,目前的房屋质量,政府决定以危旧房改造实行拆迁。原本70平方的房子以后给房子给90平方,但是超出的平方按2500计算。80平方的大套房子给100平方,同样方法计算。每户还有600元每月的租房补贴。小区代表前去协商,但是小区代表带头签字交房,小区里有近半都是50岁以上老人,也只好纷纷签字。目前,小区里还剩下20多户还未伴奏,原本拆迁办规定,5月31日之前签字交房钥匙的可以拿到3万元的拆迁补偿费,但是每一户除了拆迁补偿3万元以外的协商补偿费都不一样,有的差距也有好几万。明天小区召集大家会去开会,我想咨询一下我的情况是否能为自己争取一些利益。我目前是一名大二的学生,跟这爷爷奶奶依靠低保生活。爸爸妈妈于2007年年底离婚,母亲自从05年初外出打工,就没有回过家。爸爸有心脏病,后转为尿毒症,家里为了爸爸看病,卖掉了家里唯一的一套房子,后来在小区的附近建了一个两室一厅的平方,外加一个厕所和厨房。房子是2008年1月建成,爸爸于2008年正月去世。后来我就一直和爷爷奶奶生活,当时我上初三。现在房屋拆迁,原本拆迁办只给我1万多元的补偿,后经过协商,说算进爷爷奶奶的房子,加上房子后面自家的13棵大桃树,一共补贴给我4万多元。目前,只能暂时住在姑姑家。没有了房子,我也没有出租补偿费,上学还需要花很多钱,原本想申请经济适用房,但是经过咨询,虽然我的条件可以申请,但是一套60平米的房子需要一次性付款。作为一个学生,我没有那个经济能力,但是还有两年毕业,我不能一直住在姑姑家,我希望拥有自己的房子。拆迁办的人给我这样的解释,我是一个女孩子,总之毕业之后要嫁人的,所以没有房子,虽然我的房子属于违建房,但是我也有户口在这里,希望律师帮我分析一下,我这样的情况能不能有所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