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合伙协议的一些问题
更新时间:2013-07-17 16:08:08
问题描述:
本人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淘宝店铺,店铺所有权归属他,不是我的。但是我和他在协议上写明“如果提出不做,需提前半年告知,在接下来半年内,不可销售同类目产品,例如女装类目不可销售,可转为其他类目,男装,饰品,内衣,等。同时需在店铺首页以及详情页面的明显位置处,写明转入XXX店铺购买的具体地址以及相关内容,并且引导所需要此类产品的客户给XXX店铺客服。半年后自动解除类目销售限制,届时可自行协商是否转型或者继续销售同类目产品。如有违约,则需赔偿三倍最近一整年的毛利给对方。”1:这个属于约定吗?是否需要公正下呢?2:公正和不公正,哪个更有法律效应呢?3:协议的话,是不是公正一下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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