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谈了三个月朋友,他认为他是受害者而我什么事都没有,但他是杀人未遂的行为
更新时间:2013-07-16 11:01:02
问题描述:
我和男朋友谈了三个月朋友,后来因为他的家庭原因和我两性格不合分手了,分手时是和平分手的,不过后来断断续续还有联系,因为他本来性格比较极端加上他的家庭复杂:妈妈经常出轨,爸爸不在家,没人管着。在加上我们分手就导致他想到了死,后来他想我陪他一起去死,我很生气的骂了他,后来他真的拿刀来我家什么不说就想拿刀捅我,在他已经抱着我准备下手的时候被我舅舅用椅子打头打倒了,杀人行为没有成功,但是他受了很严重的伤,我什么事也没有,我们报警了,由于警察说他心理可能有问题加上又受伤了,就没有实行抓捕,后来他家人就找到我家来要我们出医药费,我们家的态度是等派出所的结果出来再说,现在他的伤基本好了,也去派出所录了口供就没有提到赔钱的事,他认为他是受害者而我什么事都没有,所以要求我赔偿他所有的医疗费总共4000元,不然就一直威胁我和我家人的安全,在我们看来我们的行为只是正当防卫,但他是杀人未遂的行为,不知道到底谁的责任大,不知道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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