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道歉还要得来吗
更新时间:2013-07-14 21:05:16
问题描述:
这个道歉还要得来吗
去年我们小区升级改造换下水道,当时的工程副总指挥是我们小区的居委会主任。因为施工质量问题,下水跑冒。今年入夏以来,蚊虫非常多,我们这个楼的居民,尤其是一楼的住户,每天要灭蚊蝇几十只甚至上百只,已经严重影响正常的起居生活。为此,我们楼几位一楼的住户一起找到居委会反映情况要求解决。我母亲就是其中之一。开始居委会联系施工方抽了几次下水,但是并没有彻底维修,居民反映的问题根本没有解决。因此,我们多次找到居委会,开始居委会推脱责任,让居民自己找施工方协商解决,后来就再也找不到这位主任了,再去居委会一律是其他工作人员阻拦居民找主任,而且态度相当恶劣。我母亲70多岁的高龄了,为此气的睡不好觉,精神恍惚。我爱人见到这种情况就去居委会找当时事人,要求她给我母亲在内的几位老太太道歉。当事人当时不仅态度蛮横而且站起身要离开,我爱人上去拽她衣服阻止她离开的过程中她打了我爱人一巴掌,我爱人就踹了她一脚。为此她打了110报警并去医院检查说是肚子疼。(据在场人员反映这名工作人员在事情发生前就跟她同事说今天肚子疼。在110笔录中有记载)警察来后,对事情经过及当时在场的人员都做了记录和笔录。现在110的处理结果还没出来。我想咨询一下1、这个道歉还要得来吗? 2、我们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我们该怎么做?3、这个居委会办事人员借挨了一脚讹上我们,我们该怎么做?期待您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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