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通过介绍人认识,有办结婚酒席,但
更新时间:2013-07-06 16:25:07
问题描述:
男女双方通过介绍人认识,有办结婚酒席,但没有领结婚证,没有小孩,在一起三年,女方出车祸去世,请问,女方名下的财产继承是女方父母吗?1.在办酒席时女方父母出去购买了一台工程机械,支付了首付,约10万元,车的名下在女方父母名字。这台工程机械这几年都是男女双方挣钱还贷,钱在女方在世时就有还清,约45万元,车6年来每年挣钱约20万,都由男女双方手里,或还贷或用于其它用途,请问:这台车在女方出事后女方父母是否可以通过手续要回此车作为女方父母养老用。车的所有手续都是女方父母名字,有证明人,目前此车约在20万元左右。女方父母是否可以继承,
另外,男女当事人在一起期间,以女方名义购买了另外一台钩机100万,此车首付是男方支付了,30万,也有之前那台机械挣得钱,后面还贷款也是两台车挣钱还的。在女孩出事时还差30万贷款没有还,请问此车应归男女哪方,贷款应由哪方承担。1,此车两台车现在都是男方在用现在,挣钱也在男方手里,
2,前一台工程车,在女方父母名下,后面的一台钩机在女方名下。请问此案件怎样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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