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导致对方轻伤我逃跑了会被通缉吗?
更新时间:2013-07-04 16:24:00
问题描述:
我与同事发生争执,被他殴打,然后买了把菜刀砍了他一刀,经鉴定脚经断了一跟,轻伤,我是自首的,被刑事拘留25天,找关系花钱与于25天情节轻微释放了赔了对方的钱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书,警察敲诈我钱,我没有钱了,于是把案件交到检察院,离事情发生5个多月后检察院叫我找个担保人去办取保后申,结果发现是起诉陈,里面有张法律援助申请书,我签名后跑了,后来检察院打电话到我家找我,我妈反问他要人,后来检察院的人说他们把案件压回了个,公安局,请问我会被追逃吗?事情发生在上海,我是湖南人,我当地派出所现在也没收到任何通知(除我以前被抓的通知),事发到现在有7个多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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