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013-07-01 23:03:53
问题描述:
爸爸今年5月5号在319国道,也就是家门口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我家房子是319国道旁边),据我在上栗县交警问门了解的情况是:爸爸骑了摩托车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农用银色汽车撞倒!当时的情况是我爸爸是已经过完了马路,摩托车是倒在了白线以外,也就是说过了机动车的车道,对方的车子停在100多业远。爸爸有机动车驾驶证,今年10月份满60岁。对方的车子在交警部门了解到,其车很多地方都不合格,没有年检,车子要开到二档才能发动,刹车也不灵活。交警部门说爸是直穿马路,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要负有3成的责任。其中我很不理解。事后爸爸在医院得知,右脚骨折,肋骨也断了一根,脸上及头部,手都有轻伤。住院二十天就出院了,是对方告知爸爸:对方家庭也不是很富裕,但前几天到对方家里了解到:在市里有门面做生意,还有二部汽车,家里也是有小的加工厂。现在就是想了解一下,我爸是不是要真的负有3成责任,再有一个爸爸今年10月满60岁,是城政户口,请问事后赔偿时大概会有多少的钱。爸爸脚上还有二块钢板要过一年后动手术拿出。请发邮件。非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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