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遗嘱有效吗
更新时间:2013-06-29 09:48:51
问题描述:
爷爷生前当着三个子女的面立下遗嘱并交给我,遗嘱内容是:把他名下的单位商品房购房指标赠与我(唯一孙子),让我父母出资购买,由我“永久居住,好好学习,光宗耀祖”。房子买了,但房产证被单位作抵押六年后才发给业主。这期间,爷爷去世了,房子涨价了,爷爷的子女有人提出要让她们签字领房产证就必须给每人十万元或者我的父母放弃对爷爷其他遗产的继承权转给她。我和父母都觉得这种要求太过分,就告到了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房产过户“。法官在庭审确认了遗嘱的真实有效,但在协商法庭调解时又说写遗嘱和我接受遗嘱时五个子女没有都在场,爷爷的遗赠无效,要按遗产处置给五个子女且没有我的份,还让我写报告申请房产产值鉴定后把我父母买的房子分了,按父母保存的全部出资凭证付给我们当初买房的钱,算是债权债务。爷爷当初的遗嘱有效吗?法官是逼我们同意调解的”招“还是有法律依据。法官可以不按诉讼请求判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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