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兼职教师合同不公平条约
更新时间:2013-06-26 15:58:43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兼职老师,兼职合同上其中一条写了甲乙方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后面又加了一条,因行业特性,教师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解除合同,要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提出。否则扣除其所有未发工资,同时给甲方造成损失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问这两条条款是不是有矛盾?那我的话辞职该怎么办。而且培训机构不是学校,一个学期是按照什么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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