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墙面渗雨,退房?赔偿?
更新时间:2013-06-25 14:18:14
问题描述:
实际情况:2011年12月31日交房,于2012年2月装修,5月19日入住新房。此期间处于冬春季节,一直干旱几乎没有下过雨,直到2012年7月8日台风大雨后,陆续发现墙面阴水、窗边渗水、落水管漏水,造成地板被雨水浸泡,之后多次沟通维修,部分处理,但一年多仍未彻底解决,由于潮湿,房子墙面多处长出黑色霉斑,尤其是两卧室东面墙,至今仍然渗雨,长期住在这种房子中对家人的身心健康有极大的伤害。我们工薪阶层买一栋房子是一辈子的大事,花了50万买了一间寒窑破洞,如此让人寒心啊!问题是:1、业主要求退房,是否可行?因为所交新房不合格,可否认定为不合格产品呢? 2、若不可退房,业主要求外墙翻修并赔偿损失(含实际损失 身心健康精神损失) 向开发商提出哪些赔偿?除了恢复原样、误工费、清扫卫生费、还应该补充哪些??是否应该有精神损失费?因为开发商对防水工程的保修是5年,原承建商负责修理是在墙面外涂抹防水涂料,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法我们不认同,5年后开发商不承担责任。一般的楼房(高层楼房)建筑耐久等级是2级,能用50--100年,以后出现问题该找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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