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美术作品评估的依据
更新时间:2008-03-24 10:08:20
问题描述:
我一朋友是美术家,独创了一种在世界上还没有人能够发现的创作方法。
在一次一个比较大的展览会上,应展览管的邀请,他送去了几幅作品,展览管出示了收据和约定的价格。
展览会结束以后,我朋友的作品全部没有了。于是起诉到法院,开庭时候,展览管提出价格约定过高,要求重新评估。法院采纳了,就展览管提供的作品照片请有关部门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低于约定价格。
我认为:法院对作品的评估在没有原作品的情况下,就作品照片评估,我认为评估得的价格应该是作品的照片的价格而不是作品的价格。法院这样进行评估,没有依据。不能评估作品的创造价值。
烦请大家能够进行讨论。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