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没有立下遗嘱,有一套房子,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是精神病人,房子的事情交由媳妇处理(由于当
更新时间:2013-06-22 18:28:17
问题描述:
老人过世没有立下遗嘱,有一套房子,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是精神病人,房子的事情交由媳妇处理(由于当时双方商量房产应该写上老人儿子和女儿两个人的名字,所以老人的女儿在不清楚委托条款的情况下签了一份委托书,委托老人媳妇处理房产的事情),但是老人媳妇却在房产只写上老人儿子的名字,老人女儿不同意该做法,希望是共同名字所有,但是所有相关材料都在该媳妇手中,老人女儿应该怎么做才能让房产是归在两个人的名字下,应该要求什么材料和什么途径手续?谢谢,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去事务所咨询,一个小时的咨询费用是多少?(我是老人的外孙,帮妈妈咨询这个问题,目前在国外就学,可以QQ或者邮箱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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