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更新时间:2013-06-21 19:46:19
问题描述:
我母亲是定州市**村村民,被本村村民用铁锹打伤,法医鉴定结果为轻微伤。 时间为:下午5点左右。地点为:我村地里,地里好多人在干活。 打架原因:因我们两家是地里的邻居,打人者在整理地里的垄沟(浇地用的水渠,而且水渠在我们两家的地界上),见我母亲来地里了,就故意用铁锹刮我们两家共用的那个地界。我妈就问了一句:“你还过水不”。打人者就说:“我就知道你会说话,你看看北边,那地界歪着呢“。我母亲说:“那是你自己垒的”。打人者说:“你说什么”。说着就用随手拿着的铁锹朝我妈头上打去。还打了右胸部以下,左腋下一下。 我们两家以前有矛盾,几年前,打人者的父亲和我母亲也是在地里吵起来了,后来两人起了冲突。当时我妈手里拿着把镰刀,当时打人者的父亲就抢镰刀,两人在争抢时打人者的父亲被镰刀割了一下。我怀疑就因为这个打人者一直怀恨在心,前段时间打人者的父亲又去世了,所以就是故意找茬,寻机会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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