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规交房业主该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2013-06-18 15:44:17
问题描述:
老师:您好!
我2011年2月在长沙购置了一套住房,2012年5月28日按照购房合同是交房日,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房(我本人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和短信或电话),本栋房子也有不少质量问题,我因人暂时在外地至今也一直未办理收房手续,我打电话给物业说收房要补交从2012年5月28号至今的物业费。
我在业主群看到有人贴出了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2年7月9日出具的函(文件截图),说我们这栋楼是未经过验收就已投入使用,要求组织竣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请问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维权,我如果收房物业费能少收些吗?还请老师帮忙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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