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在哪里
更新时间:2013-06-15 08:34:26
问题描述:
我单位是央企1983年投资筹建的集体企业,属于集体性质,故单位法人代表是上级单位指派,属全民职工,但是员工是集体性质的职工。我单位1994年入社保,上级中层干部的家眷(配偶或子女或姊妹)按所谓上级单位文件以用工形式安置在我单位,享受社保和工资,但是人员均未上过班,在异地自谋职业,这符合社会主义的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么?反映到上级无人受理,能够通过什么渠道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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