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了二十五年,从九六年交社保就一直是自己全额负担,单位不给交一分钱,这合法吗?
更新时间:2013-06-14 15:23:54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兽医,88年参加工作,在镇兽医站连续工作了二十五年,从开始工作至今,每年必须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完不成任务必须按所缺金额补足。07年以前,每年所交积累1300-3000元,说是以后要退休养老,06年底,单位让每位职工买社保,我从96年补起,单位没给交一分。以后每年都是自己全额交保险,但是单位每年都要下达各项任务,而且必须完成。只不过所交积累要少多了,交300元。现在农村散养户减少,可能是我们这一群体没啥利用价值了,县畜牧局领导要求各乡镇站跟我们解除劳动关系,但每工作一年才给680元,请问我应该怎么办?以前交的积累(说是防以后退休养老的)也不少,请问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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