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违规操作,医院非法侵占遗产
更新时间:2013-06-06 22:46:37
问题描述:
我妈妈和爸爸离婚,我判给爸爸,哥哥判给妈妈,离婚之时我哥哥有精神病,常年没有上班,但有工作单位,有工资。2008年妈妈死了,留有10万存款,没有立遗嘱。按法定继承,我该有 一半的继承权,可是我哥哥的所在单位没有通知到我,只是通知我爸爸,我爸爸当时已经80岁,就以年事已高,路途遥远为理由拒绝做我哥哥的监护人,并写了他不要那十万元,让十万元专款专用我哥哥身上。就这样,在第一监护人拒绝监护,我哥哥的所在单位也没有通知到我这第二监护人的情况下私自担起了监护的职责。后来在2013年五月,我哥哥因监护不善也死了,死得时候发现原来存款只剩两万了。请问一:我爸爸写的那个授权书是否有法律效力?二:凭那授权书,我哥哥的所在单位能取到我妈妈的银行存款么?三:如果不能,银行犯了什么错误?该有赔偿么?医院凭着那个授权书支取了我妈妈的遗产是否存在侵占和分割他人财产的错误,该有赔偿么?我是否已经过了追溯继承我妈妈的遗产的两年期限了。更正,我是直到我哥哥死了才直到事情的始末的。很急,跪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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