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争议责任归属的咨询
更新时间:2013-06-06 12:11:35
问题描述:
我司以100%出资的形式成立了一家非自然人控股或投资的法人独资公司,二家公司独立经营与核算。前段时间我司出资成立的这家公司(简称乙公司)的员工以没签劳动合同、没给交社保等为由申请了劳动仲裁,而乙公司法人已离开大连,公司人员解散(但公司未注销),法院在无乙公司出庭的情况下判决乙公司赔偿该员工各项费用近三万元,请问,在找不到乙方公司法人的情况下,我司作为投资人是否需要承担这三万元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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