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权利保障
更新时间:2013-06-03 20:04:51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一名电话销售员,工资形式:底薪+提成另开单一笔底薪加200,底薪有上限,上班全日制,早上8:30-11:40 下午13:30—17:40 一周休息一天。现来公司也快3个月了,第二个月开单一笔底薪加了200,这个月开单一笔,老板坚持不肯加薪,说是要下个月加,应聘时口头协议:底薪+提成另开单一笔底薪加200 只要开单就加底薪 无书面劳动合同 现在我能否向当地劳动保障局提出保障权利的申请?并且应该准备哪些证明材料,在公司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获得双倍底薪赔偿,随即要求工资加提成结算?很希望并期待您的回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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