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1年5月18号在浙江海宁出个交通事故,至今未处理好。对方脚趾骨折,总共医疗住院费不到
更新时间:2013-05-31 14:52:50
问题描述:
您好!我在2011年5月18号在浙江海宁出个交通事故,至今未处理好。对方脚趾骨折,总共医疗住院费不到3500元,对方向我索要13000元赔偿,我不同意,经交警和司法调解也未能解决。保险期已过,保险公司告诉我2年后不予理赔,而且我还有10000元钱在交警队押着未退回,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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