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已经和房东签了2013年1月1日2014年1月1日地租房合同房租为4万2013年1月房东告知
更新时间:2013-05-31 18:26:50
问题描述:
本来已经和房东签了2013年1月1日-2014年1月1日地租房合同房租为4万
2013年1月房东告知房子要改大梁并且房租要长到8万5!改大梁前房主让签了一份租房3年2013年5月1号-2016年4月30号地租房合同!房租为8万5每年(并且收了5万定金)!!!!!以前合同没有作废注销!!!现在2013年6月房主要房租不按以前合同来算按新合同算!!!请问现在应该怎么办!!签第2份合同时候根本不懂这些!房主现在威胁说第一个合同没用了必须按照第2个合同办!要不让我们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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