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神志不清,这样的流程是合法出售房屋么?
更新时间:2013-05-29 22:21:56
问题描述:
产权人离异多年,父母不在多年,有唯一女儿在国外工作,前年脑溢血现在神志时而不清,丧失很多记忆,没有自理能力!
1:产权人现在出售房屋,以他的情况(神志不清,半瘫痪) 可以办理委托书么?
2:如果不能办理委托书,是不是需要女儿亲临申请合法代理人才可以和买家签订卖房协议?
3:随意其他人和神志不清的产权人签订的协议 是否无效?
4:其他人代签的协议(非产权人的女儿),比如家里亲戚,签订的协议有效吗?在产权人神志不清楚无法办理卖房授权书的情况下?
我是产权人的女儿,担心我不在父亲身边的时候 其他人 把我父亲的房子卖掉了,请问这种可能性有吗?我是否需要担心,其他人有权利卖我父亲的房子吗?我知道如果有授权书就可以卖,但是以我父亲的情况,公证处会给开卖房授权书么?
我的理解是,我父亲现在的情况非正常人 公证处不会随意开公证书,唯一有权买卖的人是合法监护人,就是直系亲属,我父亲的直系亲属就只有我,在我父亲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不签字,即使有人想卖他的房子 所有的协议也均为无效,过户也办不下来,不知我理解的是否正确,希望各位律师给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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