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13-05-27 22:47:49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是离异的,带着一个10岁男孩。我的新男友也是离异的,有一女孩和前妻去国外了。我们已有结婚的打算,虽然我和男友感情很好。但我不愿让他女儿白白继承我婚前辛辛苦苦挣来的产业(即婚前财产)。我为了不让今后在婚前财产的继承上留下后患。我准备和男友在婚前做如下协议:想请教您一下,我的计划里哪一条是合法的,有效的,而且不留后患。(1)我的4套房子全部做婚前公证。(2)协议公证我的婚前财产,无论是正常死亡还是意外身亡,全部由我儿子一人继承。男友和他女儿不得提出分割继承我的任何婚前财产。(3)在我儿子20-35岁之间,过户给儿子2套房子,他女儿不得有任何意见和要求。而且我儿子有决定准许不准许让他女儿临时住和长期住的权利。我的同事说:只要坚定不让他女儿和我生活,就不会有那么多麻烦事。我对此不是很了解,希望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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